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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2024年面向社区党委书记(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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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鲜明干事导向、拓宽发展空间,激励引导社区干部担当尽责、干事创业,经研究,拟面向锦江区社区党委书记公开考核招聘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基本情况

拟聘岗位为成都市锦江区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详见《2024年成都市锦江区面向社区党委书记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现任成都市锦江区社区党委书记且连续担任我区社区党委书记满两届(任职时间计算到2024年4月1日);

3.男性:1969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女性:197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

5.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表现优秀、群众公认,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并至少有1次为“优秀”;

6.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并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围绕全面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等重大决策部署和在急难险重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表扬的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日15:00至4月11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招聘公告发布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djinjiang.gov.cn)上。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向所在街道党工委提出申请,须提供以下资料:

1.《锦江区社区党委书记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2)一式三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应聘岗位条件规定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近24个月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

6.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名为应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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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2024年4月1日至4月12日

应聘人员所在街道党工委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逐一核查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所在街道党工委向区委组织部择优推荐,填报《锦江区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并在相应栏目加盖公章。

2.资格复审:2024年4月15日至4月16 日

街道党工委将初审合格人员的《锦江区社区党委书记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及公告要求的所有材料报区委组织部进行复审。区委组织部按规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在参加面试人员的《锦江区社区党委书记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相应栏目加盖公章,向参加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身份和年度考核结果、表彰奖励等有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报考。

五、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量化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核考察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2:1时,划定考核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

笔试公告

(一)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基本政治素质和从事“微网实格”治理、服务群众、处理解决基层具体问题的综合能力和水平。面试当场评判、成绩当场宣布,并由主考官及应聘人员签字确认。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考核。

(二)量化考核

满分为100分,采取考察谈话、走访座谈、民主评议、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注重对人选政治表现、工作实绩、群众基础、业务能力特别是在重大斗争考验中的表现开展考核考察,并进行量化打分。

(三)成绩公布

成绩折算:考核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50%+量化考核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同岗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初步人选名单。成绩低于80分的为考核不合格,不得确定为初步人选。如出现并列,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如成绩仍然相同,根据量化考核成绩的高低确定排序。如量化考核成绩再相同,则加试面试,按加试成绩排序。加试时间、地点以加试通知书为准。

六、体检

面试成绩

进入体检人员由区人社局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确定人选

拟聘用人选由区委组织部在其所在街道、社区等一定范围内面向群众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报区人社局审核后,由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办理人事聘用手续。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试用期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相关待遇。通过本次公开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组织选派到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继续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九、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招聘咨询电话:028-86612559(锦江区委组织部),028-86745457(锦江区人社局)

举报监督电话:锦江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28-84526509;锦江区纪委监委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28-84522758。

附件1:2024年成都市锦江区面向社区党委书记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锦江区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中共成都市锦江区区委组织部

中共成都市锦江区委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

中共成都市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成都市锦江区民政局

成都市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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