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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2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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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和《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7号)规定及招聘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2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序号

招聘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主要职责

1

大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承担全县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免疫规划、疫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监测分析、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指导与应用等职能,是全县疾病预防与控制的技术指导中心和技术咨询服务机构。

2

大邑县安仁镇公立卫生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负责辖区内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综合管理服务。

3

大邑县悦来镇公立卫生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

大邑县王泗镇公立卫生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5

大邑县新场镇公立卫生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6

大邑县出江镇公立卫生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7

大邑县西岭镇公立卫生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大邑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应聘人员系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聘人员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大邑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确定的其他条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4年4月1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现场资格审查,不设网上报名入口。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大邑县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负责,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大邑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填写相关个人应聘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5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大邑县卫生健康局2楼人事科(大邑县晋原街道雪山大道二段)。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符。

2.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大邑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贴上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式二份;③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彩色打印)、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其它证书、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

3.资格审查合格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详见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公告)到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联系电话:028-88280662)领取《面试通知书》,方可参加面试。

4.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大邑县卫生健康局。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核

(一)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考核方式: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组织考核,由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邑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三)考核成绩﹦面试成绩,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21〕2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办理,即参加考核人员考核成绩不低于此次公招其他达到考核比例岗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的最低考核成绩,方可进入体检。

(五)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六、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公布。

体检由大邑县卫生健康局和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大邑县卫生健康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大邑县卫生健康局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应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大邑县卫生健康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day.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聘用及报到

(一)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经大邑县卫生健康局按程序报送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因逾期未报到和试用期不合格被解聘而产生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周年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

十、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大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28-88224233;大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28-88267125。

应聘人员问询应聘报名条件等相关问题,请拨打大邑县卫生健康局电话(028-88292907;028-88222901)咨询。

十一、本公告由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邑县卫生健康局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十二、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day.gov.cn/)上公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报考本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考核成绩只对当次参加考核的岗位有效。

本次考核未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面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邑县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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